喜欢就请收藏顶点小说,让阅读成为一种享受!
于故乡和北京,他是孤独的异类,于彩云之南的丽江古城,他却轻易地就能找寻到人生履历无比雷同的族群。
路平和我、大军、大松、靳松一样,是古城最初的一批流浪歌手,彼此看对方都像是在照镜子。人以群分,无论丽江这锅杂烩汤水有多深,大家都以一个小圈子的形式游离在浮躁二字之外,自得地混在浑水里。
后来,我们分别开过D 调、跑调、大冰的小屋、第一代江湖、凡间、丽江之歌、低调小馆等一系列火塘或小酒吧,我们不是连锁,却胜似连锁,并以此为根据地,草创了游牧民谣这个民谣小流派。
我曾用矫情的文笔渲染过当时那种状态:
这个世纪初,一群把音乐当干粮的人,从天南海北、体制内外,揣着所剩无几的青春和还未干涸的理想,不约而同地溜达到了彩云之南,溜达到了雪山脚下的小镇丽江。
他们中有的平和淡定,永远一身褴褛布衣;有的堆起满脸胡须,总是低垂着眼帘;有的桀骜不驯狂放不羁,却人情练达和蔼可亲;有的低调寡言,从不向人述说哪怕一丝丝曾经的坎坷沧桑。
他们是这座小城的过客或者常住民,夹杂在无数的艺术家和伪艺术家当中,每天静静地唱歌、喝茶、看书、买菜、赖床、微醺还有恋爱。他们总是随身带着变调夹。他们弹琴,叮叮咚咚的,很小声很小声地唱歌给方圆三米之内的人听,他们唱自己的歌,无论是在街边还是吧台边,很小声很小声地低吟。他们也玩鼓,羊皮的、牛皮的、纸皮的手鼓,不是敲也不用力拍,而是轻轻松松地让手指在鼓面上跳舞。他们说有吉他和手鼓就够了,在这个拼命强调形式和配器的时代,应该做点减法了。他们说有三两个人肯认真听歌就已经很够了,他们不奢望被了解,不害怕被曲解,不在乎被忽略他们的原创赚取过多少女孩儿的深情凝望,数不清了。他们的原创勾起过多少游子的哽咽呜咽,数不清了。他们的原创诱发过多少过客的莫名叹息,数不清了。他们的原创让多少男人会心一笑,让多少女人莫名缅怀自己曾经的少女情怀,数也数不清了。清风抚山冈,明月照大江。他们简简单单地玩着音乐,玩着玩着,玩出了一个民谣流派:游牧民谣。
共同的丽江背景、相同的音乐理念、类同的流浪歌手经历、出世又入世的原创歌词,物以类聚人以群分,没有比游牧民谣这四个字更适合用来定位他们这个群体了。
音乐是羊,他们游牧在路上。远芳萋萋的路上,车水马龙、行人匆匆的路上,长亭外古道边的路上,苍茫肃杀的路上,锦衣夜行却自得其乐的路上,扬鞭策马、狷狂高歌的路上,无法回头也不屑于去回头的路上
他们都喜欢一句话:曾经有一个年代,流浪着的歌手被称作行吟诗人。
这是2010 年以前,我写过的最矫情的文字。
没办法,现在必须找层防水防风的冲锋衣套上才写得出,我也觉得怪丢人的。
哈哈哈,对不起,敬个礼,请你吃块儿西瓜皮。
这么荒凉的时代,敢真正行吟的诗人注定饿死。我不怕死,那我硬着嘴,这会儿在这儿怕什么呢?
我怕看得越来越明白啊!
难过的是,老路唱起的那首歌,为何让我泪眼模糊
那些美好得和假的一样的行吟,我肯说,可我自己肯懂吗?慢慢地,等我懒得张嘴了,是否又绕回到蝇营狗苟的人性深渊处了呢?
老路唱起的那首歌,为何让我泪眼模糊,为何那些落花流水留也留不住,为何滚烫的温度,总相忘于江湖,为何总有些遗憾,留在酒杯最深处。
我去你妈的万般皆苦。
放任自流的小时光路平玩摇滚出身,有一副铁嗓子,民谣乐弹唱三四个小时和玩儿似的,连口水都不用喝。卖唱的时候数他的战斗力最强,几乎没见过他唱累过。
他卖唱有个特点,从来不和人交流。无论对方是一脸多崇拜的漂亮MM ,出手多大方的豪气买家,他只管半仰着脖子唱他的歌,唱完了就闷着头抽烟,从来不接人家的话茬,经常会搞得对方讪讪的。他并非傲气的人,或许是当年那只飞来的酒瓶留下的阴影太重了吧。
所以,不论路平持久力有多么好,他的收入一般都是最少的,这个倒数的名次直到靳松加入卖唱队伍后才让贤。靳松是个除了吃饭唱歌以外,打死不舍得用舌头的人,语言功能退化得厉害。但那份沉默寡言,却很能激发大龄无知文艺妇女们的母性。
那时,我们经常两人一组自由组合出门开工。路平和靳松结伴开工简直是一道不可多得的风景,他们好像两只南瓜一样坨在街角。唱歌的时候还好,一唱完了脸上立马各种凝重,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