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归天马 11(6)

作者: 萧如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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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日午后,夺罕跟随内侍走进霁风馆侧门,手中的铺盖和包裹不时磕绊两腿。

  馆内宫墙森严,古木苍翠,静得近乎可怖,每走一步,他便听见背上盾牌与弓箭互相撞击的声音,突兀得有如锣鼓鸣响。

  先帝的第三子昀王病逝之前,这里曾是他的居所。昀王自幼体弱,稍受惊吓便高热不退,先帝将禁城中最为幽静的宫室赐他居住,也未能挽救他少年夭折的命运。昀王殪后,霁风馆空置多年,值守的羽林郎都是些凶横胆大之辈,他们吹嘘说,在月色晴好的夜里,昀王的幽魂常在馆内的霜平湖面上漫步,一阵微风便会吹散他的形体。

  入门走了近一刻工夫,路径曲折,除沿途守卫之外竟未再遇见旁人,领路的内侍也始终缄口不语,夺罕简直疑心那家伙嘴里并没有舌头。

  “你带我去哪儿?”他忍不住打破沉默。

  苍白的中年宦官睨了他一眼,神色中捎带三分媚态,活像个妇人:“见咱们主子。”“这儿什么时候有人住了?”“皇上把霁风馆赏给新任的凤庭总管大人啦。”“凤庭总管?”宦官细声回答:“是咱们内侍的头儿,总领后宫一应事务。”他停下脚步,侧身让开,前头是两扇对开的朱漆大门。

  若说这是羽林禁卫的营房,也未免过于奢侈了。夺罕疑惑地看着宦官,后者只是谦恭地将头垂得更低,示意他进去。

  门扉一触即启,轻轻朝两旁荡开,如有看不见的手在牵引。夺罕迈步向前,发现自己来到一处清净内院。他解下背上的盾与弓,提在手上。内侍并未跟着进来,只从外头将朱门无声掩上。

  四方院墙内只剩下夺罕,与那座叠檐飞角的小巧宫室。

  他径直走上前去。

  房门虚掩着,内里垂下密不透风的锦缎帐幕。夺罕放下手中的行李铺盖,掀开帐幕。

  四月微薰的天气,屋里还生着火,热得人几欲窒息。偌大房间里唯有一盏琉璃八角灯,有人斜倚榻上,就着灯光展读手中书卷。

  夺罕心中的某一部分收紧了。他一步步靠近,那人的身形轮廓如同从黑暗的水中缓慢浮现,越发真切。

  “是你。”夺罕悄声说。

  那人并无言语,仰首看着夺罕,秀长双目冷然莹澈。两个月未见天日,他容色惨白,像个鬼魂,锦袍领口微敞,里头看得见锁骨,线条是刀锋样的明晰。

  夺罕无声低头,一阵细微战栗传过他的肩膀。

  那人唇角的刀痕跳了一跳,仍是什么也没说。

  夺罕握紧双拳,肩背的颤抖愈发剧烈,最终不得不弯下身子,仍然不可抑制,扑哧笑出声音。真是说不出的荒谬——这个人竟也会有今天。他纵声大笑,眼角被泪花模糊。

  “你……你做了太监?”他笑得喘不过气来。

  他无数次毁伤过方鉴明的皮肉与筋骨,却从来未能在那张清端面容上读出过“软弱”二字。这个人是他的仇敌,恩师,惩罚者与保护者,仿如万仞绝壁横亘眼前,无从超越,不可撼动,这个人一日不被击溃,夺罕一日不能前行。

  夺罕花费了三年时光,终于承认失败,方鉴明却可以如此随心所欲地毁伤他自己。夺罕用力抹去眼里的泪,却无论如何抹不净。

  “现在杀你,真是再容易不过了。”他说。

  灯畔的人微笑了:“三年已经完了。就算我现在死了,你一样是我的儿子。”“为什么?”夺罕得到的只有沉默。

  “我问你,为什么这样做。”热血轰的一声冲上耳畔,夺罕拽起他两肩衣裳,手中的分量却比想象中轻得多。

  “你不会明白。”“不,我明白。”夺罕愤然直视他的双眼,“皇帝杀了那么多人,你们六个人只剩下三个,你是怕皇帝也会杀了你。为了能活下去,你就连做个男人的勇气也没有了。”方鉴明轻轻拨开夺罕,手上缠裹的湿滑缎布擦过夺罕手背。

  “你伤着手了?”夺罕问。

  方鉴明不以为意:“不当心烫着了。”夺罕蹙眉。不知为何,他抓过方鉴明的手腕,就要去扯开缎布。方鉴明往回收了收手,却没成功,他仍未康复,夺罕的气力亦已可以与成人一较高低。

  缎布带子上浸透了气味刺鼻的油膏,越往里解去,浅红的血水痕迹越发扩大。夺罕的手发着抖,却不肯停,直到揭开最后一层,手掌上一片新伤触目惊心。

  夺罕周身都僵硬了,仿佛血液在心腔里结了冻。鲜红湿润的是血肉,焦黑萎陷的是灼痕,一经撕扯,初结的血痂又裂了,沁出殷红液体,沿着破碎掌纹飞速向四面渗去。红与黑在手心里描绘出隼翎纹,一束束齐整流丽展开。是剑脊的纹饰。

  夺罕甩开这只手,抢过另一只,粗鲁扯开一看,伤痕印出三棱五节,分明是尚未裹上硬木皮革的柄骨。

  像是有人一拳捣在夺罕心口,骨肉筋脉全都捣碎,胸膛里剩下一个血窟:“这是皇帝的伤。”方鉴明眼中只有片刻波动,便回复澄静。

  “他赤手去取刚出炉的剑,却毫发无伤。他的伤全在你身上。”夺罕一字字说,“这是什么妖术?”昏黄的灯晕跳动,室内静得像是没有人息。

  “就是为了这个术法吗?就是为了要保护皇帝,所以你才做这种蠢事的吗?”夺罕追问。

  方鉴明摇了摇头,眼中有夺罕无法解读的凄凉:“这是方氏独传的亘白系秘术,每代只传长子。与人结下延命之约之后,彼人的一切灾厄血伤,皆以身替之,以命抵之。”“那你究竟为什么要做个……这样的人?”夺罕几乎要被再逼出眼泪来。

  “徵朝的开国皇帝褚荆身边,就有过这样一个秘术师,名叫方景风,也就是本朝的第一位清海公。”方鉴明收回伤手,将浸透油膏的缎布一层层重新裹上,态度依然娴雅,“这个公侯之位传承至今五十三代,每一代的清海公都身受百苦,最终替代主君死去。数百年来,诚然方家锦衣绣辇,领地一方,全仰赖这秘术血脉的庇荫,可这血脉也诅咒了整个方家。我当然想有个儿子,让他强健、安乐,保护他一生不受苦痛……”他唇边的伤痕抿直了,眼下涌上潮红,却迎着夺罕的视线,毫不退避。“但我不愿他身上再有一滴方家的孽血。”夺罕双腿如同被掏空,只得缓缓蹲跪下来。半晌,他问:“难道就无法可解吗?”“延命之约一生只可缔结一次,若施法者解约,术法反噬,原先所守护的那个人便会死去。”“那你就该让他死。”夺罕眼里燃烧怒意,“杀了帝旭,你自己做皇帝,这天下会太平得多。”方鉴明只是摇头不语。

  夺罕气极:“他明知道你会受伤,可他一点也不在乎。你就拿你的命去保护那样一个人?”“受这种术法保护的人,不畏寒暑,不觉痛痒。他并不知道那柄剑会灼伤我。”“他疯了,难道连你也疯了?以后怎么办?清海公方鉴明死了,那你又算是谁?你就在后宫窝着当一辈子太监?”“有些事见不得光,只能由死人来做。”方鉴明苦笑,“我以为你该明白的……也难怪,你还小。”夺罕忍不住从地上跳了起来,劈头打断:“我十三岁了,我懂!世上最龌龊,最骗人的勾当,你都教过我,我会。”他焦躁地在榻前来回走了几步,猛然站定。

  “你知道草原上的狼是多剽悍的东西?哪怕是到人腰那么高的牧羊犬,遇上狼群也只有一死。可是,只要有一条病狼传播瘟疫,就会害死大半个狼群。这时候最强壮的雄狼会去咬死病狼,不然成年的狼死光了,生不出健康的狼崽,整个狼群就都完了。”方鉴明眼中有了笑意:“他不是狼,我也不是。”“你权倾一国,却眼睁睁看着这个疯皇帝行凶。你是个懦夫。”夺罕站在原地倔犟瞪视,“我不要当懦夫的儿子。”“你反悔了么?”夺罕语塞,过了良久,方撇开头去。“炎龙与天马的子孙永不背弃誓言。”“多亏你的驴脾气,不然我这辈子都没有儿子了。”方鉴明虚弱地笑了,神情中闪烁一抹顽皮。

  濯缨一口闷气堵塞胸臆,催发不出,只得猛然转身向外走去,脚步在空荡荡房间内回响。

  “濯缨。”方鉴明在身后唤他。

  夺罕停下,却不回头。

  “我下定决心,与皇上结下那个永远不能背弃的誓约的时候,已经十七了。”方鉴明体力耗弱,语调浮软,“你比我有出息,濯缨。”夺罕身体绷得笔直,像支楔子无声钉立于地:“像你一样出息?我才不要。”他大步向外继续走去。

  “你要去哪儿?”“去叫御医来给你裹伤。”夺罕使劲摔开门口满幅紫金的锦帐,昏黄的夕阳泼进来,在屋内拖下他长长影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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